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,是由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公司投资成立的一家集生产、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。其注册资本2.42亿元,以“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”为生产主体,拥有“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”、“郑州茅台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”为销售主体的两个全资子公司。贵州茅台昌黎葡萄酒业公司位于被国家命名为“中国酿酒葡萄之乡”和“中国干红城”的河北省昌黎县,公司占地面积36729.1㎡,拥有一个设备完整的独立发酵站,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达5000亩。年原酒发酵生产能力1.2万吨,成品酒生产能力1万吨。拥有茅台系列、国韵系列、国色天香系列、礼品系列等多个干红、干白葡萄酒产品。
昌黎葡萄酒业公司秉承“国酒风采、红色茅台”、“变的是颜色、不变的是品质”的品牌和质量理念,以良好的地理环境、优良的原料品质、先进的设备以及精湛的工艺技术,努力为消费者打造上乘品质的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。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延伸和发展,坚持发扬茅台“铸造一流企业”的企业精神和“酿造高品位生活”的经营理念,为消费者生产质量信得过的产品,提供优质和过硬的服务。昌黎葡萄酒业公司实行全质化管理,倡导“全员参与,全力以赴,全面推行”的运作方针。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,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。